閱讀量:1141 發表時間:2024-01-25
一、支持項目
1、工業設計創新服務支撐平臺項目
社會組織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組織實施的創新智庫、資源共享、需求對接、創業孵化等開放式、專業化的工業設計支撐平臺建設的項目。
2、工業設計重大活動項目
社會組織和企業為促進工業設計國內外要素聚集、理念與技術交流合作和成果展示推廣交易,組織舉辦在業內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高峰論壇、設計比賽、產業對接會、設計文化周等重大活動的項目。
3、工業設計文化傳播推廣項目
社會組織和企業為促進工業設計文化傳播和提高工業設計普識度,組織實施的工業設計領域的展覽展示、知識培訓、工業文化旅游、工業博物館和產業展覽館等建設的項目。
二、資助標準
(1)工業設計創新服務支撐平臺項目
按照不超過項目實際總投入的5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項目實際總投入包括用于購置設備、軟件或服務,開展檢測認證、委托開發、專家咨詢、國際合作交流、人員培訓、應用推廣等的費用。
(2)工業設計重大活動項目
按照不超過項目實際總投入費用的5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項目實際總投入包括用于場地租賃、搭建、設備(租賃)、宣傳、嘉賓邀請、翻譯、設計制作和資料印刷等的費用。
(3)工業設計文化傳播推廣項目
按照不超過項目實際總投入費用的5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項目實際總投入包括用于策劃設計、搭建、設備購置(租賃)、展品征集(不含展品購置費)、技術服務、宣傳、嘉賓邀請、資料印刷和配套設施(僅限工業文化旅游、工業博物館和產業展覽館)等的費用。
三、申報條件
(一)基礎條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別合作區)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社會組織;
2、項目單位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規定,未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3、項目單位申報的項目符合操作規程、申請指南(或通知)規定的要求和條件;
4、項目單位不得以同一事項重復申報或者多頭申報市級專項資金,同一事項因政策允許可申報多項專項資金的,應當在申報材料中予以標明并注明原因;
5、項目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專項資金;
6、項目實施地在深圳。
(二)專項條件
1、工業設計創新服務支撐平臺項目
(1)平臺有必要的工作場地,具備開展相應專業服務的基礎條件,有設計研發、創新智能、資源共享、需求對接、創業孵化等三種以上創新服務專業的能力;
(2)平臺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等信息技術,在構建我市工業設計協同創新生態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3)平臺具備良好的工業設計與應用資源基礎,能夠匯聚設計與應用資源與信息,有較高的市場需求和較好的發展前景。
2、工業設計重大活動項目
(1)活動對提升各細分行業、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設計水平,推動工業設計國際交流和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具有積極意義;
(2)活動具備國際視野,促進國內外設計理念、作品、人才、企業交流合作及工業設計成果轉化作用明顯。活動場地不低于500平方米,參加人員不少于150人。
3、工業設計文化傳播推廣項目
(1)項目以工業設計為主題,引導社會大眾了解工業設計,有助于拓寬工業設計文化傳播渠道,營造良好的工業設計文化風尚;
(2)項目具備提高工業設計文化宣傳與普及程度的固定場所、設施和人員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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