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坪山區研發補貼申請條件:
1、在坪山區注冊、納稅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大型企業集團以集團為主體統一申報的,子公司不得單獨申報。
3、申請第一款獎勵的企業,還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并已向稅務部門備案;
(二)上年度向稅務局申報的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例不低于5%;
(三)在坪山區上一納稅年度納稅總額不少于50萬元。
4、申請第二款獎勵的企業,還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經審計(統計)核定的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超過5%;
(二)對研發費用進行專項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5、第一款和第二款政策不能同時申請。
二、坪山區研發補貼支持力度:
1、對符合研發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經核準符合條件的,給予其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的10%、最高100萬元的研發投入獎勵。
2、對審計(統計)核定的研發費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例5%(含)以上的企業,結合超出幅度及研發投入,分檔次給予最高500萬元獎勵。企業研發費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在5%(含)-7%、7%(含)-10%、10% (含)以上的,分別按研發費用支出的1%、3%、4%給予獎勵。生物、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術(含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產業領域(以下簡稱“重點產業領域”)的企業,獎勵金額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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