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田區場地補貼-申請條件:
1、適用于注冊登記、稅務、統計關系在福田區;
2、注冊及辦公地點均在深圳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福田園區或深圳高新區福田園區內;
3、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二、福田區場地補貼-扶持力度:
經區科創局備案認可,符合片區產業發展定位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深圳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福田園區或深圳高新區福田園區的四至范圍內租賃社會物業作為自用辦公用房的,按條件給予不超過3年的辦公用房租賃支持,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年,累計不超過3000萬元,不得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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