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坪山區創業補貼申請條件:
1、在坪山區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規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2、依法在坪山區注冊成立時間一年以上且不超過三年,上年度營業收入在5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
3、申請企業至少擁有1項發明專利;
2.申請第一款資助的單位須事先經區科技主管部門備案認定,屬坪山重點產業領域企業,此款政策中的創新產品僅限設備,且設備的研發至少包含1項發明專利技術(發明專利須為截止上年度近兩年獲得的),年度此款政策資助總額不超過1800萬元,每個企業每年只能夠申請一種創新產品的資助,創新產品的買賣雙方不存在關聯關系。此款政策中的購買價格是指實際發生的購買總額,銷售價格是指實際發生的銷售總額;
4. 申請第二款資助的單位須同時滿足:申請企業應從事高新技術成果的研究與開發、高技術產品的生產和經營,其主營產品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
二、坪山區創業補貼扶持力度:
1、對經科技主管部門備案認定的創新產品給予支持,對購買區內企業首創產品的本區企業,按購買價格的30%給予資助;對向區外用戶銷售首創產品的,按銷售價格的30%對本區企業給予資助;單個單位最高資助300萬元;
2、以培育具有核心創新能力、高成長性的源頭企業為目標,對注冊未滿三年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根據營業收入的2%,一次性予以最高100萬元的創業資助。重點產業領域的企業,資助金額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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