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創業補貼申請條件:
1、獲得深圳市《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2.擔任所在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員(副總經理以上職務),或者技術負責人(技術總監以上職務);
3.留學人員必須為公司股東,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幣不少于30萬元;
4.所在企業屬我市重點扶持和發展的產業;
5.所在企業具有與申報項目相符的場地、研發設備和人員,且經營正常;
6.所在企業注冊成立時間須在2016年5月1日(含當日)至2018年10月30日(含當日)期間。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因違法正在接受調查處理;
(2)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有嚴重失信行為;
(3)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開展的項目有知識產權爭議;
(4)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有其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重復資助:
(1)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曾獲得深圳市留學人員來深創業前期費用補貼;
(2)申請人或者申報單位曾獲得深圳市科技主管部門發放的科技研發資金中的留學人員創業資助、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資助等。
(二) 深圳市創業補貼扶持力度:
1、一等資助100萬元。申請人須在國(境)外取得博士學位或者在國(境)外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年以上,具有在國(境)外5年以上學習或者工作經歷,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所開展的項目技術先進、可行、有重大突破。
2、二等資助50萬元。申請人須在國(境)外取得碩士以上學位或者為訪問學者,具有在國(境)外3年以上學習或者工作經歷,持有所在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幣50萬元以上。所開展的項目技術先進、可行,具有創新性。
3、三等資助30萬元。申請人須在國(境)外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者為訪問學者,具有在國(境)外1年以上學習或者工作經歷,所開展的項目具有先進性和可行性。
4、經專家評定,特別優秀的項目,可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資助。
(一)深圳市創業補貼申報條件:
參賽企業資助項目:
1、參加2018年度深創賽且晉級半決賽,或者參加2018年度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大賽并獲獎;
2、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區內依法注冊,且注冊成立時間在2014年1月1日以后;
3、2017度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人民幣;
4、申報項目與參賽項目名稱一致,且申報項目負責人應為參賽項目負責人或核心成員。
參賽團隊資助項目:
1、參加2017和2018年度深創賽且晉級半決賽及以上,或者參加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大賽并獲獎;
2、在深圳市或者深汕特別合作區內依法注冊企業,且注冊成立時間應在參加深創賽或者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主承辦的大賽當年截止報名日期之后,企業股東應為參賽項目負責人或者核心成員之一;
3、申報項目與參賽項目名稱一致,且申報項目負責人應為參賽項目負責人或者核心成員。
(二)深圳市創業補貼扶持力度:
1、參賽企業資助項目單個項目資助強度不超過100萬元;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主辦的大賽相關文件有資助要求,地方資助強度不超過省資助下達文件額度,且不超過項目承擔單位自籌經費的50%;
2、參賽團隊資助項目單個項目資助強度不超過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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