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山區展會補貼申請條件:
1、在南山轄區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履行統計數據申報義務、守法經營、誠實守信、有規范健全的財務制度。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資金不予資助:
(1)近三年內在稅收、安全生產、環保、勞動等方面存在重大違法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情況的;
(3)近三年內申請單位以及單位法人存在違規申報使用政府資金、商業賄賂、不良信用記錄等情況的;
(4)提出資助申請后,將企業注冊地搬離南山和未按規定提交統計報表、在產業發展綜合服務平臺填報相關數據的;
(5)近三年內存在資金使用績效評價不合格情況的;
(6)同一項目不能重復申請資金資助。
二、南山區展會補貼扶持力度:
1、企業參加經認定的境內外重點展會活動,給予參展企業50%的展位費補貼,每家企業全年累計獲得最高100萬元的展位費補貼;
2、重點出口企業(上年度一般貿易出口額達500萬美元以上)參加境外重點展會活動,給予參展企業50%的展位費補貼。每家企業全年累計獲得不超過100萬元的展位費補貼。
微信二維碼
小程序二維碼